北京户外广告将禁用谐音成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4日01:18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罗德宏)今后类似“与食(时)俱进”、“吉庆有鱼(余)”等不规范的“谐音成语”将禁止出现在户外广告中。市语委有关负责人在今年本市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语委将与有关部门联手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今后对违反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二简字或编造的谐音成语等企业或广告名称,市工商局将一律不予登记或备案。据悉,去年市工商局受理企业名称登记时,预先“消灭”了约1.7万处不规范用字。

  市文明办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写进文明城区和首都文明示范街的评比标准中,在评选中,街头一些牌匾上使用的不规范用字将得到纠正。例如,目前不少饭馆将“羊蝎子”误写成“羊羯子”,在评比过程中将进行纠正。

  另外,市商务局将要求商场设置标志用字规范,店内的宣传品、明示牌、促销信息要统一印制,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以及自造字。要求商场广播员使用普通话播音,并鼓励用中英文双语播音。市公园管理中心将对公园、景点、风景名胜区的导游牌、说明牌在使用规范中文的同时要设置英文标识,已设置英文的标牌要重新审核。市公交集团还将规范公交站牌的用字。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81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