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债务差点泡汤 电话查询单“保”时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5日08:50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6年前的货款到现在还收不到,上海一家公司将欠款方告上法庭,对方却提出已经超过2年诉讼时效。原告向法院提供了双方电话往来的电信查询单,证明自己一直在主张权利,得到法院支持。

  2001年11月,上海玉安药业公司向凯威药用包装厂购买PVC硬片,货款为2.8万元。凯威厂送货后,玉安公司仅支付2万元货款,余款8000元一直拖延未还。去年12月,凯威厂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要求玉安公司还款。玉安公司以超过2年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

  原告凯威厂向法庭提供了一份电话申请表和电话查询单,证明其公司的业务员多次向玉安公司催款。法院认为,凯威厂提供电话查询单,可以证明凯威厂向玉安公司催讨货款,因此债权未过诉讼时效,遂判令玉安公司还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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