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市)科技进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5日10: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平阳实习生焦艳丽)省科技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厅六部门提出的《陕西省贯彻〈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日前转发全省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

  实施细则指出,县(市)科技工作主要任务有五项:一是紧紧围绕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支持企业开发既有科技含量又有市场需求的特色产品,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二是积极为企业和农村引进推广先进、成熟、实用的科学技术;三是建设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提升信息化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四是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培训体系,培养技术人才、科技示范户,提高广大农民科技意识和务工技能;五是培训科技管理人员,提高基层科技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重点是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支持县(市)企业技术创新,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县(市)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科技培训、科普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公共事业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每年拿出不少于200万元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等方式,重点支持10个左右县(市)实施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优势特色的支柱产业,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实现民“富”县“强”。省科技、财政部门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六小工程”(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新技术成果,提高新农村建设中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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