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对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药费生活费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02:08 城市快报

  快报讯(记者单学熙)为减轻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文件,从今年起对本市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药费、生活费进行救助。该政策的实施,使本市六类精神病人群受益。

  另外,市安康医院、市安宁医院和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疾病疗养院免费集中收治的患者,在院治疗期间,由市财政分别按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900元的标准,核拨医疗费和生活补助。

  根据救助标准,市安康

医院免费强制收治的患者,在院治疗期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核拨医疗费和生活补助;市安宁医院免费集中收治的患者,在院治疗期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核拨医疗费和生活补助;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疾病疗养院免费集中收治的患者,在院治疗期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900元标准,核拨医疗费和生活补助。参加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在本市医保定点精神卫生机构就医,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提高特殊困难群体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5%,每年只收取一次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槛费,并减除门槛费的50%。在享受上述医保优惠政策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救助申请。

  享受补助人群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精神疾病患者;享受城镇特困救助家庭中的精神疾病患者;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精神疾病患者;享受农村“五保”供养的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因患精神疾病使本人或家庭生活发生特殊困难的精神疾病患者。

  申请补助程序

  一、市安康医院强制收治的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市安宁医院集中收治的“三无精神疾病患者”,由收治医院在收治当月向患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核实其身份,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

  二、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疾病疗养院集中收治的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由市民政部门审核确认,报市

财政部门备案。

  三、其他救助对象,由其家属凭确诊医院出具的精神疾病诊断书、医药费开支单据,以及低保证、医疗救助卡或家庭收入证明(患者有工作单位的,还需由单位开具生活贫困证明)等,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科或乡镇政府民政助理提出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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