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所有煤企统一征收“三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02:40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太原4月15日电(记者 陈忠华 王炤坤)国务院决定,2007年在山西进行“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此次试点工作出台了4项经济政策,即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有偿出让煤炭资源矿业权、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和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试点要求,山西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统一征收“三金”,其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将按动用(消耗)资源储量、区分不同煤种,确定适用煤种征收标准,具体为:动力煤5-15元/吨、无烟煤10-20元/吨、焦煤15-20元/吨。2007年征收标准为动力煤14元/吨、无烟煤18元/吨、焦煤20元/吨。基金将主要用于企业难以解决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扶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这三个方面的支出比例为50%、30%、20%。

  另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提取标准为10元/吨,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管,用于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标准为5元/吨,用于转产、再就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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