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字头”票价未听证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05: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从4月18日起,全国铁路将进行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其中,140对D字头动车组成为本次提速行动的一个最大亮点。4月12日下午,铁道部正式对外公布了即将提速的列车线路和部分线路票价。据记者了解,新开行的D字头动车组,只有一等车厢和二等车厢,其票价比现有特快列车的座票要高近一倍。比如,动车组北京—济南一等票价184元,二等票价153元;而目前的特快硬座是73元,软座114元。动车组北京至上海座位票价453到543元;而目前特快硬座为179元,软座为283元。

  另据了解,由于动车组运行时间短,这些D字头的列车没有卧铺,全是舒适的座位。

  此前,铁道部副部长胡亚东曾表示:“按照提速不提价的原则,我们这次实行的票价是根据发改委1997年的软座票价定的。”但是,实际上票价不变的范围是直达特快列车和普通旅客列车,而新开行的时速200公里的D字头动车组,则不在这个范围。

  《法制日报》记者致电铁道部,问“本次价格调整是否召开了听证会”时,铁道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动车组处于试运行阶段,具体价格体系的确立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但是由于动车组无论从舒适性和快捷方面比较,均大大超出了原有列车的性能,因此即使价格提高也情有可原。

  北京律师郝劲松在接受《法制日报》独家采访时,对铁道部未经听证程序,公布动车组票价的事情表示了质疑。

  郝劲松认为,根据价格法第18条、20条之规定: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重要的公益服务价格,属于政府定价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公用事业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等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新出台的D字头火车票价格显然属于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公益服务价格,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在其制定过程中,理应召开听证会,由铁道部公布D字头列车运行成本,阐述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评估旅客消费承受能力,听取各界民众对价格制定的意见,这样制定出来的价格既符合法律程序,也糅合了公众的意见,才会被消费者接受,但遗憾的是,铁道部显然没有申请召开听证会的行动,也没有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另外,根据铁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20条的规定,“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

  据了解,对于学生,动车组列车只发售二等座学生票,学生票为全价票的75%。部分法律人士对此也提出质疑:铁道部自己制定的规章条文已经很明确,动车组对学生提高收费25%的做法,显然没有任何依据。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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