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烟头火烧森林 坐牢还得种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07:4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王强 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韦冠红)记者昨日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合江县“8·2”森林火灾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一村民扔烟头,造成过火面积32.6公顷,烧坏树木16272株,直接经济损失36万多元,合江县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罚补种树木16272株。

  去年8月2日,合江县石龙乡一森林发生火灾,经两天抢险才扑灭。经合江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调查,“8·2”森林火灾共造成过火面积32.6公顷,其中林地面积占13.7公顷,烧坏树木16272株,直接经济损失36万余元。法院审理查明,当天,当地村民杜聪亮在森林砍伐杉树,在休息过程中,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林地中,引起干枯林木的燃烧,虽经其扑救,但天气炎热,火势迅猛,最终导致了森林火灾。

  合江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杜聪亮明知在林地吸烟违反了严禁带火上山的规定,并因其疏忽大意引发火灾,已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限制杜聪亮在刑满释放后,两年内补种树木16272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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