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排放超额部分将加价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07:4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孟为)今后区县垃圾排放实行总量控制,超限额部分实施加价收费。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本市将研究阶梯式垃圾收费方式。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今后将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探讨垃圾处理费用收取与分配。探索垃圾收费机制,主要是为加快本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促进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市场化运作。

  城四区产生垃圾,却没有处理设施,垃圾处理需交给远郊区县。本市目前正在研究经济补偿机制,由垃圾产生区向处理设施所在区县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有关人士介绍,由于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不健全,收费标准不统一,征收率较差,垃圾处理资金缺口大;同时,由于此类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困难,城四区垃圾处理设施均建在其它远郊区县,这些设施对建设地点产生不同程度的环境影响,亟待建立相应的环境补偿机制。

  另外,今后本市还将对区县垃圾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核定垃圾排放控制指标,探索实施阶梯式收费方式,超限额部分实施加价收费。RJ038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