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其退学”不应强制贵阳一学生告赢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08:0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新华社贵阳4月15日电 贵阳一名高中女学生因在校表现不好,学校作出“劝其退学”处分决定后不再允许其继续就读,学生遂向法院状吿学校。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认为“劝其退学”不具强制性,学校程序违法,遂判决校方撤销这一“处分决定”。

  这名女学生于2005年8月就读于贵阳某学校高一年级,在学校军训期间两次借故殴打一罗姓同学。在校学习期间,她还对与其不和的同学进行威胁、辱骂,对老师的批评教育亦有不满言词。学校认为该生行为严重影响了班级正常教学秩序,遂根据学校自定的《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劝退”处分。处分决定送达后,学校即不再允许其到校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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