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学生状告学校胜诉 称“劝其退学”没强制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08:33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贵阳一名高中女学生因在校表现不好,学校作出“劝其退学”处分决定后不再允许其继续就读,学生遂向法院状告学校。贵阳市中院日前终审认为“劝其退学”不具强制性,学校却强制性地不允许该生到校上课程序违法,遂判决校方撤销这一“处分决定”。

  这名女学生于2005年8月就读于贵阳某学校高一年级,在学校军训期间两次借故殴打一罗姓同学。在校学习期间,她还对与其不和的同学进行威胁、辱骂,对老师的批评教育亦有不满言词。学校认为该生行为严重影响了班级正常教学秩序和少数同学的正常学习生活,遂根据学校自定的《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劝退”处分。处分决定送达后,学校即不再允许其到校读书。

  女学生不服,经申诉无果,向乌当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之后,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贵阳市中院。市中院认为,“退学”分为“劝其退学”和“勒令退学”两种,“劝其退学”从字面意义上理解不具有强制性,该生可以回校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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