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着力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09:05 河北日报

  将建立和完善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监控、农民工权益公示等制度,积极推动农民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本报讯(记者石丽珠)记者从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该市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医疗及养老保险等问题,确保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次。

  建立和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对曾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将按照一定比例预存工资保证金,专门用于垫付拖欠工资;制订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严禁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凡有劳动用工的地方要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以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在使用农民工集中的单位,建立工资支付档案,实施重点监控。

  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民工权益公示制度,用以接受农民工监督。重点对用人单位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支付最低工资、就业资格准入、非法使用童工和参加
社会保险
情况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执行最低工资及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积极推动农民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实施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要达到12.17万人。落实农民工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办法,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积极推进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工作。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要达到12万人。为完善医疗保险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该市还将出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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