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领导应出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09:15 金羊网-新快报

  中央提出应倡导和鼓励行政机关领导出庭直面群众应诉

  新快报讯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有消息说,中央提出应倡导和鼓励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这个要求有非常现实的针对性。近年来,我国社会矛盾多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觉醒,民告官案件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在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领导一般是聘请律师,以律师为全权代理上法庭应诉,法庭上往往见不到行政机关领导的面。

  另一方面,则是我国地方政府及部门依法执政的水平还亟待提高。从部门执法看,国土资源部有调查指出,我国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一半以上,有的地方高达80%。此外,在贯彻环保政策中的行政违法、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行政违法也多有发生。

  在这样的情况下,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在一种“特殊”的情形下与群众沟通,接受司法监督,非常必要。

  首先是可以直面群众,直面矛盾。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底线。一旦群众将政府机关告上法庭,一定是矛盾已经激化到相当程度。此时,行政机关领导全面了解矛盾发生的前因后果,是非曲直,在法庭上了解第一手的情况,可以避免信息失真,避免判断失误,有利于化解矛盾。

  行政领导上法庭,还可以倾听来自群众的呼声,掌握社会心态,理解百姓诉求。其次是可以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法庭又是最好的普法场所。领导上法庭,有助于理解法律依据,自觉履行法院判决。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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