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四高官被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11:29 民主与法制时报

  杜湘成、李大伦、樊甲生、曾锦春

  湖南四高官被通报

  湖南省纪委副书记杜湘成嫖娼事件。杜曾经办理过该省一批大案要案、并以“反腐斗士”姿态出现。2006年12月底,他在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嫖娼。该房间为杜湘成的朋友包租。警方接到举报之后,破门而入,现场将杜湘成及卖淫女抓获。杜湘成嫖宿的是一个白俄罗斯女子。案发后,中纪委下令彻查杜湘成,湖南省很快将杜湘成撤职,并调查其经济情况。

  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李担任郴州市委书记7年,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在2000年至2005年期间,为感谢李大伦在提拔职务上的帮助,先后9次送给李大伦63万元;为私营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收受他人贿赂折合215万元。

  郴州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3000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涉案数额不仅在湖南,即使全国也十分罕见。此前,因群众不断反映曾锦春存在的严重问题,湖南省纪委曾三次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解。但由于曾锦春所处岗位的特殊性、反调查能力比较强,加上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未能查实其违纪问题。2006年7月,省纪委利用查处李大伦受贿案的有利时机,终于找到了曾锦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突破口,并于9月19日对曾锦春采取“两规”措施。

  (央 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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