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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称D字头列车票价无须听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18:03 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铁路第六次大提速同时开通的动车组列车(D字头)于14日刚刚正式开始发售车票,一些媒体就质疑车票未经听证出台违反了相关程序。就此,铁道部向新民网首次回应了相关质疑,指出D字头列车票价制定依据来源于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在1997年制订的票价政策。国务院发改委价格司向新民网证实相关文件尚未废止,但就D字头车票是否适用相关规定未做出回应。对D字头车票出台合法性最早提出质疑的法律硕士郝劲松向新民网指出,票价的制定应当优先遵循法律而非部门规章文件。 铁道部:D字头列车票价不需要听证 14日,D字头车票开始发售,以“春运涨价违法”一案而闻名的法律硕士郝劲松刊文质疑D字头列车票价出台程序违法。他指出,根据《价格法》规定,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重要的公益服务价格,属于政府定价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同时制定公益性服务价格,公用事业价格等政府指导价,应当建立听证制度。 就此,新民网致电铁道部求证。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回应称,D字头列车票价的制定依据是原国家计委(现国家发改委)在1997年制订的票价政策,即1997年的《国家计委关于高等级软座快速列车票价问题的复函》。“既然国家发改委的前身国家计委已有相关文件,就不需要开听证会了。”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负责人向新民网表示。 《国家计委关于高等级软座快速列车票价问题的复函》划分了一等、二等和特等车软座基准票价级别。文件规定,旅行速度达到每小时110公里以上的,二等软座客票基准价为每人公里0.2805元。以二等车基准价为基础,一等车软座客票基准价按高出20%确定,特等车按高出50%确定。 另外,文件还指出,铁道部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上下10%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票价,并抄送国家计委(发改委)备案。 发改委:相关文件未废止 新民网就此致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价格司向新民网证实,1997年由原国家计委制定的相关票价政策文件目前尚未废止。发改委价格司同时指出符合现有政策规定、属于政策执行范围的情况不需要再开听证会。但就D字头列车票价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这一问题,价格司未做出明确回应。 当新民网问及97年的相关政策是否对今后新开行的高等列车票价始终适用时,发改委价格司予以否认,表示“以后是以后的事了。” 截止到新民网截稿前,发改委新闻办的电话仍然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郝劲松:我可能会起诉 新民网随后联系到质疑D字头列车票价出台程序的法律硕士郝劲松,郝劲松对于铁道部提出的D字头票价相关制定政策依据的回应表示不满意,他强调票价的制定应当首先依照《价格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而不是部门规章文件。 郝劲松向新民网指出,根据《价格法》规定,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重要公用事业价格和公益服务价格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而非国务院某个下属职能部门。 “我预计铁路部门未来将通过一定的途径调低票价,如果没有人对这种违法情况提出诉讼,我完全有可能再对铁道部提起诉讼。”(新民网 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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