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搞破坏获刑半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0:0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陈宇航 通讯员 崔亮报道 因工资问题与老板发生争吵,装修工王金龙操起壁纸刀,将业主刚装修完的家划了个“满脸花”。昨天记者获悉,王金龙因涉嫌故意破坏财物罪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王金龙是名外地打工人员,受雇于北京一家装修公司。去年12月,受老板指派,他到昌平区东小口镇一小区的王女士家装修。装修完毕后,王女士却发现房内门窗、家具等被人用刀划坏。

  经公安机关调查,作案者就是王金龙。王金龙承认他在业主家搞破坏,原因是对工钱不满,他为此还曾与老板发生过争吵。一气之下,他将王女士即将装修完毕的新房当做发泄对象,用壁纸刀把装修好的门窗、家具等物品表面划坏。经鉴定,王金龙的行为造成王女士直接经济损失11280元。被捕后王金龙赔偿了王女士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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