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育学院 与学生签“生死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0:40 东南快报

  近日,新疆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分院与学生们签订了一份由校方拟定的协议书,这份协议书被学生称作“生死协议”。协议书称,如果出现以下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私用电器的、自杀或自伤的、在假期离校和返校过程中发生的、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在拟订这份协议时,学校并没有提前告知学生,而老师让学生签协议时,是在课间10分钟内,突然拿出上千份协议,还没等大家拿定主意,就草草签字了事,此后学校也未给学生作任何说明和解释。协议上注明是一式两份(学院1份、学生1份),但不知是什么原因学校并没有给学生1份。

  该校大多数学生认为,学生身上可能会出现的意外事件,学校全都列在这份协议上,是要把责任推卸干净。分院院长库热西·艾赫麦提表示,由于该校地段比较偏僻,打架斗殴事件常有发生,学校在治安方面下了很大工夫。他说,此次出台的协议书只是学校为给学生们一个警示和告知而已,最终目的是为了建设“平安校园”,如果学生真的发生意外了,学校还是会承担相应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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