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票丢失维权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1: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4月16日热线消息 一市民买回一条新裤子,穿时才发现裤子尺寸过大,但因购物小票已经丢失,商家不予换货。

  小徐是临沂师范学院的学生。3月中旬,她花119元在市区某服装专卖店买了条裤子,后来却发现裤子的腰围不合适。4月12日,小徐找到销售商要求换货,由于小徐丢了购物小票,销售商不承认裤子是他们卖出的,因此不予更换。

  兰山消协李主任称,消费者没有购物票据消协无法受理投诉。他建议市民妥善保管购物小票,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作为维权依据。


记者 李连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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