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大”强拍裸照劫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2:2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阮友直

  通讯员 强振超

  实习生 袁玉娟

  本报讯 云南绥江女子嘉琪(化名),在福州夜总会里当“大姐大”,每个月赚4万元小费还不够花,就和16岁少女婷婷(化名)合谋,持刀抢劫“三陪女”甜甜(化名),还拍下其裸照。昨日,福州市中级法院终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嘉琪和婷婷有期徒刑11年、4年。

  嘉琪15岁就离开学校,到过成都、长沙、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等地方,每份工作最多不会超过2个月。

  17岁那年,她在重庆商场偷窃顾客钱包,被判刑8个月。2005年8月23日,嘉琪进入长沙的洗浴中心,并成为圈内小有名气的“大姐大”,每月可赚4万多元小费。其间,她发现自己的同居男友———带模特的胡哥还有几个女朋友,就在2006年9月来到福州。

  在福州,嘉琪很快在夜总会中走红,又当上“大姐大”,2个多月净赚8万多元。为了在姐妹中摆出“大姐大”的架子,嘉琪长期包住酒店,穿高档名牌服装,三餐吃上等菜肴,一闲下来就吃摇头丸、冰毒。

  后来嘉琪做了次人流,没法继续上班,11月中旬购物付款时,发现积蓄不足千元,原来2个多月挥霍掉了10万元。

  为了解决“钱荒”,嘉琪在夜总会的同事中寻找“来钱对象”。平时一直跟她对着干,每天“出台率”颇高的甜甜,成了她的目标。

  嘉琪找来16岁长乐籍“三陪女”婷婷帮忙,一切准备妥当,嘉琪先让婷婷告诉甜甜,她们准备去甜甜的暂住处玩玩。甜甜心中虽不悦,但迫于嘉琪在姐妹中的“淫威”,还是答应了婷婷的要求。

  2006年11月11日下午3时许,嘉琪和婷婷带上作案工具,来到甜甜的暂住处。当晚8时许,婷婷借机绕到甜甜身后,向嘉琪使了个眼色,嘉琪掏出匕首,架在甜甜的脖子上。以为是闹剧的甜甜,这时还嚷嚷着“不要闹了”,没想到嘉琪从包里掏出电线和绳索,把她五花大绑。接着,两人就搜遍甜甜的全身及屋内的所有物品,找到现金1000元及一张银行卡。

  嘉琪获得密码后,取光了卡里的近6万元,又改了密码,用相机拍下了甜甜的10多张裸照,威胁说“你敢去报警,这些裸照就全部寄往你老家”。

  2006年11月12日,嘉琪、婷婷挥霍了6000元赃款后,在福州火车站附近开了间客房,嘉琪让婷婷电话联系甜甜,令其立即赶到宾馆内,预谋更大的敲诈。当日下午2时许,福州鼓楼公安分局5名民警,在宾馆内将婷婷、嘉琪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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