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仅一家网站具网上售药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2:50 新闻晨报

  □记者陈里予

  晨报讯上海登记注册的网站有20万个,能发布药品信息的有130家,但能买卖药品的却只有一家。昨天,记者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上海已经成立了药品网络监督小组,对网上药品进行分级管理。

  按照规定,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必须持有《互联网信息发布许可证》;网上销售药品,必须持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目前上海登记注册的网站有20万个,其中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有130家,但只有一家网站获得买卖药品的资格。

  上海食药监局药品稽查大队副大队长余剑华指出,网上购药的最大优点是方便,最大问题是用药安全。据国家药监局的相关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死于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有近20万人。网上买药绝大多数不需要医生的处方,这个漏洞造就了网上处方药销售的市场。另外,这些药店为一些有着难于启齿病因的消费者提供了隐蔽、快捷的购药途径。一些消费者购药后出现问题,又因私密性而不敢诉诸法律。

  为此,上海对网上销售药品行为进行分类。如果网站违法销售OTC药品和销售Ⅱ类、Ⅲ类(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类医疗器械除外)医疗器械的,将通过网络发送《网络违法行为行政告诫书》,劝告其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改的再予以行政处罚。对违法销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或涉嫌销售假药的,将立即立案直接进入处罚程序,必要时移交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同时,还将向媒体公布违法网站名单,并向市通讯管理局通报,建议将违法网站关闭。

  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在网上购药要注意三点:首先,要选择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获取药品有关信息;其次,要选择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网站购买药品;最后,在网上购买药品时要认准药品的“国药准字”注册文号,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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