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子最后的裁判结果 要符合社会公认的价值取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3:30 都市快报

  通讯员 张兴平 记 者 肖 菁

  本报讯 “注重法、理、情的融合。良好的法律效果和完美的社会效果结合在一起,司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功效、展示魅力。”昨天傍晚,一位基层法院的法官听到此话时,不禁啧啧称赞,这全然不是生涩的司法术语,也不同于以前生硬的工作报告,让他感觉到“和谐”二字已经非常明确地贯穿到司法工作中。

  昨天,5年之后,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又一次在杭州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指出今后民事审判方向,其核心就是“司法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会议要求,法官要“审时势、辨得失、权利弊”,“尽可能地使裁判结果契合社会所公认的价值取向”,不少法官说,这几句话看似平常,但放在司法领域就像一束强光,指领了一个方向,对法官来说要求更高。

  5年审结164万件案子

  民事案占了八成多

  在过去的5年里,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和再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642730件,民事案件1352081件,占82.31%。其中,婚姻家庭、继承、合同、权属、侵权等民事案件1342124件,知识产权案件5091件,涉外民商事案件3469件,海事海商案件4866件;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348292件,结案诉讼标的总额达到1810.32亿元,有93.96%的案件经一审程序即已完结,有55.66%的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得到妥善解决。

  2006年,浙江民事法官人均结案数居全国第一。

  民事审判

  建立快速纠纷处理机制

  随着《物权法》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诉讼门槛降低,大量维权案件增加,民事审判的工作量也必然会增加。会议要求,各级法院尽快研究建立快速的纠纷处理机制。要继续实行案件审理“繁简分流”,着力提高办案效率。

  据悉,目前全省已有 49个法院建立了速裁机构,有效缓解了民事审判工作案多人少的压力。

  关注民生是要义

  应勇提出,各级法院要着眼于关注民生、发展民利、确保民安,认真抓好重点案件的审理,切实维护好、关心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妥善审理好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促进家庭和邻里关系和谐。要妥善审理好劳动、医疗、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等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案件,依法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

  另外,要切实做到“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

  省高院已为此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审理和执行期限监督管理、判后答疑释理、规范内部请示、案例指导等;有的重要制度正在抓紧制定,如这次会议提交讨论的有关证据规定的适用、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合议庭的规范等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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