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汴公交车售票员加收车票为宠物放行 乘客怨声载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3:46 东方今报

  今报开封讯 昨天,开封市龙亭区的王女士向记者反映,4月15日,她乘坐的一趟102路郑汴公交车上,竟然挤了7只小猫小狗,售票员还向“它们”加收了5元车票。

  据王女士介绍,她乘坐的是从郑州二马路汽车站始发的102路郑汴公交车。当天下午6时许,这趟车次为92×9的加长公交车里已坐满了乘客,连过道里也挤满了人。这时,从后门上来一男一女,携带着两个铁丝笼、一个纸箱,里面装了几只小猫小狗。

  但是,车上的男售票员不仅没有劝他们下车,还加收了5元钱的车票。王女士看了看,这对男女共带了1只小猫、6只小狗。一路上,笼子、箱子里传出的叫声、飘出的气味,折磨得乘客怨声载道,直到公交车行驶到开封市京西宾馆的时候,这一男一女才带着宠物下了车。

  昨天下午,记者就王女士反映的问题,电话采访了郑州市二马路汽车站的值班站长。

  这位站长告诉记者,当天下午6时许,确实有一趟92×9次郑汴公交车发往开封,但这趟公交车不是属于二马路汽车站的,只是在这里停靠、发车。至于当天车上是否搭载了小猫小狗,他还不清楚。不过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大型动物不允许“乘坐”公交车。至于小猫小狗等宠物,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再说,对于猫狗怎样区分大型小型,他们也很难弄清。

  ■他山之石

  ●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公民不得携带犬、猫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000年5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规定,公共交通车辆“车厢内不得携带宠物”。

  ●1997年起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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