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醉驾撞死人竟免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4:20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我正忙着店里的生意,突然嘭嘭几声闷响和尖叫把我吓了一跳,抬头看时,站在我店铺门前的几个人已被撞出好远,我的女婿被撞飞出去后身上到处是血……”这样血腥的一瞬,在王金玉的脑中永远定格。虽然已过去近一年,但场面仍如昨天。而这起事件后,令当地百姓不解的是:“撞人者为什么不被追究责任?”

  事情发生在2006年9月20日下午5时许,广西全州县凤凰乡麻市街头。王金玉看见自己的女婿被撞,赶忙跑出去扶,却发现被撞的黄跃维、刘幸福、蒋少春3人躺着的地上有大量血迹,身体扭作一团。撞人的黑色轿车安稳下来后,没有了任何动静,车上也没有人下来。

  车祸发生后,街上的行人都围拢过来观看,发现黄跃维、刘幸福伤势很重,围观者忙将他们送到旁边的诊所救治。黄跃维终因伤重死亡。天黑时交警赶到现场。此时,撞人的黑色轿车一如既往地安静,几名围观者将车门打开后发现司机在驾驶座上呼呼大睡。叫醒后,其晃晃悠悠走下车,满嘴酒味。有人认出,此人正是全州县建设局副局长蒋受贵。

  交警认定:司机蒋受贵驾驶的黑色轿车往左驶出路外,碰撞到公路外的黄跃维、蒋少春、刘幸福,造成黄跃维当场死亡、其余二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蒋受贵血液酒精检测为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64.08毫克,属酒后开车,操作失误致使车辆驶出路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刘幸福说,他住院治疗身体还未康复,蒋受贵家属就动员他出院,提出补偿他点钱,但要求他不再追究对方责任。在岳母的帮助下,他办理了出院手续,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得到7万元补偿款,除去两万多住院费,落在手里的钱还不到5万。

  死者黄跃维的叔叔黄天液告诉笔者:“侄儿死后老婆就走了,现在家里只剩他(死者)年迈的母亲。原来好好的一个家就这样散了,那个撞人的司机不但不追究责任,还升了官。”

  全州县建设局副局长蒋全生近日告诉记者,蒋受贵已于两个月前升任该局党组副书记。对于交通事件,该副局长说:“如何处理是交警队的事,我局无权干涉,我局也没作其他处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人士告诉记者,该院没有接到过相关部门对蒋受贵的报捕材料。一名了解蒋受贵交通事件的法律人士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明确责任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责任人仍未负责的,显然有违法律的严谨和严肃性。(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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