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一死四伤 工头被要求严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4:21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工程公司在修缮中学教学楼外墙时,因为工程层层承包,脚手架突然坍塌,致施工工人一死四伤。相关责任人被检方以涉嫌犯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提起公诉,昨日,福田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福田区安监局、区建设局率领辖区建工公司负责人共计70余人旁听。记者注意到,一些旁听人员鞋上还带着工地尘土。

  据检方当庭指控:被告人杨某,女,1974年5月1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经查明,去年8月,深圳市圳通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了福田区福田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由该公司总经理助理即被告人杨某具体负责该项工程。施工中,杨某将工程外包,并违反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同意使用明令禁止的毛竹搭建脚手架。监理公司在监理过程中,向杨提出整改意见,但杨并未整改。8月27日15时许,教学楼外墙工地上脚手架突然坍塌,多名工人坠落,一人死亡,四人受伤,造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检方认为,杨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了此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应该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检方出庭人员强调说:过去提倡的深圳速度,是劳动者一手创造出来的,但目前一些工头老板,把劳动者生命当成儿戏。此案应当严惩,以体现对一线劳动者生命的保护。

  在法庭上,杨某不停掉泪。她为自己辩护说,她不是该工程公司的经理助理,仅是挂靠该公司。她接到该公司的工程项目后,再分包下去,从中赚取利润。事后,她给死者赔偿了人民币286000元,伤者23800元。她希望法院对她从轻处罚。其律师也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法庭休庭后,表示在补充证据后,再择日宣判。

  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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