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事案件 重庆可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5:07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徐勤)以前,当事人遇上川江航线海商事案件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都要到武汉海事法院去。记者昨日获悉,从现在开始,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也可对判决生效的海商事案件进行执行了。

  昨天,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潘少龙庭长称,武汉海事法院抽调了一半的执行法官,特地“支援”重庆案件的执行工作。另据悉,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已迁离原址,落户渝北区龙塔小区华园路5号(龙头寺火车站附近)。市民需立案咨询的,可拨打电话023-67646919、023-6764691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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