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内有异物 利川村民索赔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5:53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胡怀军 通讯员 陈千恩)因在购买的一瓶啤酒中发现异物,利川市农民谭辉向重庆啤酒厂商提出了5万元的赔偿要求。此事在当地引起不小的轰动,有人为其“敢于维权”叫好,但也有人质疑其维权的目的只是“为了多要点钱。”

  谭辉是利川市都亭办事处普奄村八组的一位普通农民。农历去年年底,他在利川一商店购买了九瓶由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桂啤酒。在饮用过程中,谭辉发现其中一瓶啤酒瓶内有异物。“瓶子内好像有根医院给病人输液用的胶管子。”昨日,记者在其家中看到,该啤酒瓶盖仍未打开,瓶内仍残留着长约2厘米的管状塑料物。

  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利川片区厂方代理人蔡祥在接受采访时,确认了瓶内遗留异物一事,但因为没通过检验,还无法断定异物究竟是什么,“可能是衣服上的商标挂钩。”他还表示,一瓶双桂啤酒批发价格为九角钱,厂方同意赔偿他一千元,是原产品数百倍的金额,已做到了相当大的让步。

  谭辉表示,“九角钱的啤酒属于低档啤酒,消费对象是一般老百姓,许多人遇上这样的事情也是不了了之。我就是要为普通消费者讨个公道!”

  对此,该村部分村民表示赞同,认为谭辉的行为是在维护农民的权益。但更多村民则提出了质疑,“他(谭辉)的目的,就是为了多要些钱。”

  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家启也认为,谭辉要求的赔偿金额明显过高,缺乏法律方面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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