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幼师惨遭泼硫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6:40 长江商报

  前夫被判刑13年赔偿19

  本报讯 (记者 邓辉 李海夫) 2005年,24岁的武汉女幼师魏某通过网络认识了24岁的上海男子顾某。见面不到一个月,他们就领了结婚证,因性格不合,结婚才半年两人就离婚了。去年8月25日,顾某从上海赶到武汉,在魏某工作的幼儿园里,用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泼向魏某,造成魏某面、颈及躯干、四肢等多处被烧伤。

  近日,硚口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顾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赔偿受害人魏某198898元。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