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宝鼎起诉长安福特老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7:11 山西新闻网

  首例“经销商反水长安福特事件”在京开审

  本报讯 (记者 程培青)4月16日,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经销商反水长安福特事件”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山西新宝鼎汽车公司(以下简称新宝鼎)作为原告,起诉长安福特马自达销售公司的总经理汤德为,诉讼理由是汤德为涉嫌对新宝鼎构成名誉侵权。据悉,这是国内首起汽车经销商起诉厂商高层的案件。

  新宝鼎在诉讼状中表示,2003年8月,新宝鼎与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开始进行合作。2005年8月1日,双方正式签订《销售和服务协议》,原告作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的经销商销售该公司产品,并为所销售产品提供服务。2006年5月,经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严格考核,授予原告福特亚太地区QualityCare认证,福特亚太地区客户服务运营总监NigelWark和身为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市场销售分公司总经理的被告汤德为亲笔签发该证。原告在与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多年合作期间,取得良好经营业绩。其中,2003年-2005年,销售和服务在山西地区名列第一;即使在2006年,原告在福特汽车售后服务等方面也名列华北地区前列,位列山西省第一位。但2006年12月15日,身为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市场销售分公司总经理的被告汤德为,竟然无视原告在与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合作期间有目共睹的良好经营业绩,公然违背客观事实,在北京希乐顿饭店、上海等地公开宣称:“这家经销商(新宝鼎)没有达到长安福特马自达公司规定的服务标准,他们的经营业绩在所有经销商中是最差的。”被告汤德为完全不负责任地公开对原告名誉权进行诋毁。

  代理此案的山西成诚律师事务所冀云峰律师表示,新宝鼎要求依法判决被告侵害原告名誉权,并由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原告名誉,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此案引起了全国各大媒体的关注。庭审开始后,被告汤德为并没有到庭审现场,而是由律师代理此案。被告律师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庭当庭驳回。考虑双方当事人意愿,法庭定在4月26日再进行公开审理。

  (编辑:张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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