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不得代言商业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7:40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记者孙闻)中国科学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近日指出,中科院院士不得为任何商业活动进行代言。

  白春礼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院士不仅要传播科学知识,也要弘扬科学精神,“院士群体对社会的精神作用,往往比科学技术的影响更重要。”白春礼介绍,中科院对院士自律有明确的要求,不允许院士为任何商业性的活动进行代言。

  中科院于2001年颁布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要求院士们高度珍惜和自觉维护荣誉,坚决抵制科技界的腐败和违规行为,警惕和反对学霸作风。准则明确规定:“反对参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抵制和反对对科研成果进行新闻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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