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地下管线资料少人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7:4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4月16日讯 (记者谢向荣)“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我们已收集了海口近2000多公里的地下管线资料,但却少有人去查询。”

  今天下午,记者从海口市城建档案馆获悉,海口的地下管线资料目前已渐渐的理清,但是仍存在着许多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没有去摸清地下管网分布的情况,因此施工时挖断管线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地下管线开始进行数据库管理

  据了解,2005年《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海口着手对城市中地下管线的资料进行收集及清理。此前,海口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资料没有一个统一集中的部门进行管理,档案资料不全、开发利用率不高,也使城市的基础信息不能共享。

  为此,海口投入资金引进广州一家公司开发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平台,并要求各个管线部门报送来资料,将这些资料输入到系统中,实行数据库的管理方式。

  有关人士表示,虽然目前收集到的海口地下管网资料只是一部分,还有待补充,但是与原来地下管网大部分是“糊涂账”的情况相比,目前海口的地下管网情况已清晰了许多。海口国贸大道、海秀路、海府路、滨海大道等一些城市一二级道路近2000多公里的地下管网资料已基本收集到,并在不断的补充之中,目前正对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于能熟悉地掌握这一系统。

  应强制施工单位摸清管线

  有关负责人认为,目前虽然收集了一部分的资料,但地下管线的这个管理系统还没有真正运作开,很少有人到城建档案馆查找资料再进行施工,这是因为在施工或规划报建时没有强制性的措施,因此存在一些施工单位投机取巧贪图省事,盲目开挖,造成管线被挖断的情况发生。

  据介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管线被挖断后由谁来负责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如果管线部门不及时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建设主管部门不仅可以责令其改正,而且可以给予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毁地下管线的,应自己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如果施工单位没有到有关部门查阅资料,擅自动工,造成损失后,应由施工方承担损失。

  目前在管线的资料提交这一块,许多管线部门已开始慢慢将一些管线资料移交给主管部门,但是由于没有多少施工单位养成开挖前“摸底”的情况,因此,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加大这一方面的管理及监控,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保证管线不再被屡屡挖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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