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刀砍房东 闹到法院赔8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8:23 南京晨报

  晨报讯 自从把房子出租给齐胜,周华就有一肚子的不满意,有一天,矛盾终于爆发出来。

  租下房子,齐胜开了一家煤气站。周华认为“不安全”,作为房东,他告诉对方万一出了事故,性命、财产都无法保证。对此,齐胜并不担心,他有相关的证照手续,房东大可不必杞人忧天。如此这般屡次交涉,都没理论出个结果,房东房客之间关系十分紧张。后来,齐胜转了行,他关了煤气站转而开了一家饭店,可因为环境卫生问题,周华还是时不时上门说事。2006年9月27日,双方终于“交火”,齐胜的老婆和周华先吵了一大架,随后齐胜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将周华的头、手部位多处砍伤。周华在医院治疗了10天,鉴定是轻伤。因在公安机关调解未果,周华自诉至浦口区法院,“不仅要他(齐胜)赔偿我1万多块钱,还要他承担刑事责任!”在刑庭法官的调解下,周华最终消了气,他拿到了齐胜的8000元赔偿,也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浦文平 元华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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