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挂“洋名”并非是“洋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8:33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田玲翠)昨天市消保委发出消费提示,莫把起着洋名的商品当成洋货,购买这类商品要提高警惕。

  近日,胡先生在青浦一家商店花费近2000元购买了一副“日本全进口”名牌眼镜。购买时营业员再三保证此眼镜是日本进口货。买回家后,胡先生发现该产品没有标明中文厂名厂址,通过互联网查询,发现他买的这款眼镜产地竟在中国。为讨回公道,胡先生向青浦区消保委投诉,反映这家商店用国产眼镜冒充日本进口眼镜的问题。

  消保委在调查时,经营者道出实情。此副眼镜其品牌属于日本,但产地则为我国的广东省。经过双方协商,经营者退还了货款,并赔偿消费者交通费和误工费。

  为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起着“洋名”的商品并不都是进口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商品时,要看清产品标识是否具备中文厂名厂址,必要时可请经营者出示相关进口证明,千万不要轻信营业员的口头介绍。另外,购物后要索取有效发票,写明产品名称、产地等重要事项,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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