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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孙伟】 一名长期奸淫幼女,并致幼女引产的57岁男子,日前被本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冯某现年57岁。从2002年至2005年11月,冯某在四川、天津等地,多次和女孩小月发生性关系,致小月怀孕后引产。经鉴定,小月的骨龄为13.5正负一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