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代会常任制” 青县村治民主新实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9:52 河北日报

  核心提示

  平均每10到15户选出一个村民代表,每个代表一枚印章,每件事情都要让村民自己决定--这就是青县首创的"村代会常任制"。

  青县为什么会实行这样一种制度?

  这项制度究竟如何保证村民的利益,又怎样办好村里的大事小情?

  1、逼出来的村代会常任制

  “长60,宽27……”任桂新看着面前摊开的本子念道,他对面的时才恩按动手中的计算器,时金浦在本子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来。4月11日上午,青县陈嘴乡时家楼村代会办公室内有些烟熏火燎的,6位村民代表抽着两块钱一包的香烟,计算着村里每个人名下的责任田———就要调整了,他们得把全村目前的底数弄清楚。

  “以前可不是这样,村里不管什么事情,村民什么也不知道,干部什么也干不成。”村党支部书记、村代会主席时国祥说。

  ■“不干了,分村另过”

  事实上,时国祥的评价已经非常“客气”了,几年前,时家楼村不但什么也干不成,而且乱作一团。

  时家楼村130户,500多口人,几年前,这里是全县有名的“乱村”。村里分成两大派,“南派”人多,选票多,村干部集中,进村办企业的也多,“北派”人少,当干部的少,很难参与村里事务的决策。

  更重要的是,一些村干部的行为让村民看不下去。

  “那时候,一些干部子女有事没事就开着厂子里的车瞎转悠,从大队办公室到厕所,百八十米,也要开车去。”一位村民回忆,一些村干部更是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1996年的时候,靠着几家村办企业,时家楼村每年的集体收入就已经超过100万元,可时国祥2005年8月就任村支书的时候,账面上只剩下7000元现金,还有数以万计的欠条———大多数是欠村里、乡里、县里大小饭店的饭费。

  怎么能这样呢?村民们开始上访。每到周一,来自时家楼村的上访村民就会准时到县委大院门前“报到”。

  “村里的事情,我们得知道。”直到现在,被村里人称为“老上访户”的任桂新还是显得有些愤愤不平,为了让有关部门重视,他和一些村民不但去县里,还去沧州,去石家庄,甚至去北京上访。

  乡里派出干部,到时家楼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天天召集村民、村干部开会,一点儿用都没有。

  “开会就是吵架,乱哄哄,嗓门一个比一个高。”当年被派到时家楼的乡武装部部长李白无奈地说,村里开会吵,不开会也吵,吵得不亦乐乎,什么也干不成,有的村民甚至提出:不干了,分村另过!

  ■“让老百姓参与管理”

  派系斗争不是时家楼村的特有现象。

  马厂镇新张屯村支书王守奎说话很直白:“农村最大的矛盾,就是宗派矛盾。”他说,以前新张屯也跟时家楼差不多,几大派互相不服气,矛盾很深,你告我,我告你,斗起来没完。上世纪九十年代,这个村不知道怎么忽然兴起了大字报、小字报,贴得村里到处都是,还有人贴到了镇政府大门口。

  李白说,自打农村实行“大包干”后,他们这些基层干部,最明显的感受是:农民“不听话”了!再后来是干群关系紧张,上访农民越来越多,大部分村子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闹矛盾。病根究竟在哪里呢?王守奎说,以前村民代表选举出来也不管用,而有些干部有好处老想着自己相好不错的,别人就有意见,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派系。

  “实际上,就是个政治参与问题。”青县县委书记赵超英说,实行“大包干”以来,农民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今天的农民,不只是土地的主人,更是自个儿的主人”。

  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村级的“最高议事和决策机构”,而实际中,居住分散、人口流动,有的村难以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虽有代议职能,却须由村委会召集才能开会。被监督者召集监督者开会,不少地方的村民自治成为一种形式,实际上则是“村委会自治”。

  “对社会来讲,这是一种深刻的变化,也是一种了不起的进步!”可是,这种情形下的农村该如何治理?赵超英说他一直绷着思考这根筋。

  时家楼的分村风波,逼得工作组从现有的资源上找“药方”———每十户为单位选出一名代表,组成村代会,南北两派都有份儿,坐到一起商议村里事务,解决靠选举解决不了的事情。2002年7月起,时家楼村村代会成了常设性的议事、决策和监督机构,大家虽然还为一些老问题吵来吵去,“但毕竟有了个正式、公平的吵架的地方,最终还得服从多数代表的意见。”任桂新说。

  2、村里的事情村民说了算

  ■“不是村民选出来的,村民不认账”

  王树立坐在村代会办公室里,脸色平静中透露出欣慰。作为新张屯村代表,他对这几年自己的所作所为很满意。

  前几年,新张屯吃水困难,一天放5个小时都不够,因为一年供水毫无限制,每人每年交10元钱,于是有人用自来水浇菜地,有人用来喂牛、喂羊。王树立所在“选区”的村民找到他,希望村里解决。王树立在村代会上提出,应该在全村安装水表。

  水表安上了,每户一块,按表交费,结果大家吃水有了节制,浇菜地、喂牛喂羊的没有了,现在村里每周放四次水,足够!

  “我是8户老街坊们选出来的,我得代表他们的利益,为他们负责。”王树立说。

  代表“选民”利益,每个村代表都这样表示。

  “自个儿选出的村民代表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咋办?”笔者问。

  “他不敢,我们可以罢免他。”村民回答。

  村民选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维护“选民”利益,村民认可村民代表。

  几年前,时家楼村选举村干部,榜文刚贴上去,马上就被人撕掉了。这件事情甚至惊动了当地派出所,马上派民警前来调查。

  民警:撕毁榜文,你们这是违法行为!

  村民:他们找村里的小孩子替全村人写选票,他们不违法?

  时国祥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忽然笑了起来:“不是村民选出来的,村民当然不认账。”不认账的结果,就是干部说话没人理,村里什么事都干不成。

  可现在呢?时家楼村修了路灯,打了机井,接了有线电视,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把意见反映给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带到村代会上讨论表决。自己决定的事情,干起来可不就更带劲?!”

  ■“村代表不盖章,啥事都不能办”

  时家楼村至今还没有村民广场,这在已经开展了好几年文明生态村建设活动的河北省内,算是并不多见的例外之一。

  “村代会通不过,村代表不盖章,啥事都不能办。”任桂新说。任桂新所说的章就是村民代表自己的印章,是县里统一刻的,青县345个村的村民代表,每人一枚,一共6325个。

  而在讨论建广场的时候,有的代表认为没必要,有的代表认为应该建在东头,有的代表认为应该建在西边,意见始终没法统一,村代表没一个肯盖章。

  2004年,大鹁鸽留村招待费有点儿多。这事拿到村代会上讨论,大家认为不合理的开支不给报。村党支部书记韩之华年工资1万元只拿到8000元,被扣掉2000元餐费。

  大事小情都要村代表盖章通过,不但让很多不合理的事情办不成,还让村民心气顺了,找后账的也少了。

  任桂新说:“不盖不行,你说你没同意,将来村民有意见,有你盖的章在。凡是经村民大会同意的决议,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了。”

  2004年,新张屯村经过村代会讨论决定,同意村里300多亩荒地承包出去,当时每亩价格80元,几年过去,现在其他地方每亩地对外承包费涨到了200元,甚至300元,尽管一些群众认为当初征地价格偏低,但这事当初是由自己选出的村民代表决定的,大家也就没了怨言。

  换在过去,这事由村干部几个人定,群众肯定认为他们从中不知得了多少好处,意见肯定大了去了!王树立感慨:“一样的事情,不一样的结果,为什么?村代表盖了章,不行也行,村代表不盖章,行也不行。”

  3、村民代表必须给老百姓办实事

  ■“办了好事,自然得民心”

  27年来,王建达这几年过得最舒心。

  “我在天津的老朋友每年来看我,每次都说,你们村了不得,来一次变一个样,来一次变一个样。”王建达呵呵地笑起来。这位73岁的老人头发花白,戴一副金丝眼镜,脚下穿一双黑色皮鞋,风度儒雅,看上去与其他村民有很大区别。

  王建达,以前在天津铁路部门工作,1980年退休回乡。因为见多识广,敢说话,认“直理”,2003年被附近15户村民选为全村20个村民代表之一,从此见证了这个不到1000人的村庄的变化。

  新张屯村原来有几个村办企业,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破产,欠下了470多万元的外债,其中欠本村村民工资总数超过130万元。那时候,村民意见大得不得了,集体的事情从来不关心、不参与。农业税,收三提五统,谁都不肯缴,村干部一催,村民一句话就顶回来:“你还我工资,我该交啥就交啥!”

  2003年,新的村民代表、村委会、村支部履新,王建达和他的代表同伴们提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尽快还村民钱!

  村里出租砖厂每年有18万元的收入,出租土地也有数万元收入,这些钱全部用来还账。按照百分比,每年还一点,还了三年,还有78万元没有还清。村民又提意见了,只是这个意见让村民代表和村干部们有些意外:“钱都还账了,集体事业还办不办了?”

  “办了好事,自然得民心,道理就这么简单。”新张屯村党支部书记王守奎说。村代会必须为村民办实事,已成为青县村民共识。

  在盘古乡塔寺庄村村代会2007年议事记录的第一页,记录着今年要办的7件大事:村东边户吃水困难,解决管道问题;新村北边修排水沟;村中心通港河排水沟;扬水站整修;大队院内建游乐场、健身房、图书室;村主干道安路灯;扶持蔬菜大棚种植户。

  “都不是什么大事,可村子里有什么大事呢?能办好村民自己的事情就不错了。”村民魏中贤说。

  ■“水清见底,游鱼可数”

  盘古乡和睦庄村很穷,村支部、村委会、村代会挤在一个杂草丛生的小院的三间破旧瓦房内,房顶棚还是27年前苇编的笆子,后窗户用砖头堆着,避免寒风吹进来。就是这么一个小村子,去年却修通了一条通往村外的道路。

  为了这条路,已经71岁的村民代表、村民理财小组组长姚文彬几乎跑断了腿———从“上面”争取下来的修路款,要他监督村干部去支取;谈价格、签合同,他要跟着去;从外边运进来的砖、水泥,他要一件一件清点。

  姚文彬说,以前村干部要办个什么事,村民什么说法都有,现在有了村民代表的监督,事情就好办多了。

  村代会里设有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章程规定,村里的财务开支,会计记的账,支书签了字的,都得经理财小组审核,然后上墙公布。

  姚文彬认为这么做,能制约村干部干坏事。“有村代会这层组织在,有理财小组在,他们就不敢。你白条子来了,是不合理的花销,就给你抽出来,就不签字,不给报,看你咋办?”

  可要是干部收买村民代表怎么办?

  “收买?俺一分钱不拿,他们又不给俺开工资。再说,能当上代表,也是俺那15户村民选的,他们在那盯着呢?”

  “以前,村民跟村干部矛盾积累太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什么也不公开。”赵超英说,“民主选举不是万能的。还要畅通其他渠道,保证村民经常地、充分地参与到村政村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中来,才能防止民主选举的干部不民主、不公正、不廉洁。”

  说起这一点,王建达忽然转了一句文:“水清见底,游鱼可数。”

  □本报记者 徐国栋 周万良 本报通讯员 黄绍华 [沧州报道]

  专家点评

  ■于建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主任):

  青县模式,初步回答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背景下,怎样改革和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问题,找到了“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的途径。

  ■辛鸣(中央党校研究室研究员):

  青县模式最大的意义是在加强党的领导。从中国的国情看,党就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我们还应该看到,我们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要广大人民群众说话的。

  我们认为青县模式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的。

  ■詹成付(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

  青县的实践初步回答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背景下,怎样改革和加强农村组织建设、提高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问题;找到了一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机制和途径;青县的实践把我们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邵建宏(中组部党建研究所调研室副主任):

  青县的实践为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如何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这个问题破了题,取得了初步成效,值得在更大的更多的地方推广。

  记者观察

  青县的探索,不仅解决了村治模式的问题,而且解决了基层党组织如何加强的问题,找到了"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的途径。

  得了"民心",不愁"核心"

  在青县村代会常任制实行之初,曾经有人发出这样的疑问:村里的事情,村民说了算,基层党组织会不会被边缘化?党的领导又如何体现?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青县这几年的实践,党组织的作用不但没有削弱,反而有所加强。原因很简单:得了“民心”,不愁“核心”。

  在最早实行村代会常任制的时家楼村,时国祥开始只以相对多数当选村党支部书记,而现在,他以绝对多数当选村代会主席。对此他评价说:“俗话说得民心者得天下,老百姓的支持,就是党的领导地位具体的体现。”

  时国祥在党支部书记和村代会主席位子上干了几件得民心的事情:为村集体追回外债数十万元;为村北农民打了一眼机井,解决耕地灌溉问题;修了一条出村公路,村干部出工出力,却不要报酬。

  事情办得合理,有利于维护群众利益,自然得民心;而要想事情办得合理,就必须充分体察民意,集中群众智慧。

  不可否认,现在个别农村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干群矛盾、党群矛盾。而产生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民主自治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因此,不少人以为,村里的大事小情,都应是村党支部说了算,其他村组织,只要尊重和执行党支部的决策就得。

  “村委会组织法”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村里的大事,尤其是与家家户户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要经村民大会和村民选出的代表讨论,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所以,一些人以为,村委会不与党支部研究、协商,就可召开村民会议作出决策。

  “以上种种错误想法,不出矛盾才奇怪呢。现在好了,让老百姓自己做主,在党支部领导下合作干事,想办法让老百姓满意才行。”一位农村干部这样说道。

  青县县委书记赵超英坦率地指出,以前农村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体系外,这种情况下就核心说核心没人听。现在党支部借助村代会这个载体进入村民自治体系,与村民“绑”在一起,实现了加强党的领导、农民当家做主、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统一。

  而在青县村代会常任制模式中,党支部的定位是“抓大放小,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到位”。所谓“小”,是指修路、打井、批宅基地等村务事权;至于“大”,则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控人心向背。

  “村代会常任制”使村民民主权利落实到位。农民干劲足了,经济也就上去了。

  目前,全县涌现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26家,其中小洋人公司等4家龙头企业被列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形成了蔬菜、畜禽、林果三大龙型经济,三大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8%,带动全县农民人均增收1680元,由2002年的2842元上升到2006年的4018元。

  事情办得合理了,群众的心气自然就顺了。

  青县县委提供的数字显示:全县农村信访总量2003年比2002年下降11%,2004年又比2003年同期下降了26.8%。2003年以来,全县有37个上访村自动息访。反映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浪费、违法作为的上访平均每年下降15%。

  这一切最后形成的结果,就是党组织的威望上升,核心地位得到加强。

  在青县,几乎所有的村支书都成功当选村代会主席。

  2006年青县村“两委”班子换届,293个村的党支部书记连选连任,比例达92.2%,2622名党员被推选为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总数的41.5%。4年来,青县农村青年踊跃申请入党,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近600名,是之前的3倍。

  可以肯定的是,村民自治,并不是不要党的领导,问题是怎么个领导法。只有真正走进老百姓的心里,才能真正顺应民意,才能得到民心。青县的探索,不仅解决了村治模式的问题,而且解决了基层党组织如何加强的问题,找到了“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的途径。

  □本报记者 周万良 徐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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