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省高耗企业低电价被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13:57 竞报

  本报讯 (记者 张迪) 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禁止自行出台优惠电价的通知》,要求各地限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停止执行优惠电价。

  《通知》指出,截至目前,14个省份还以实行发供电联动、协议供电、大用户用电直供、竞价上网等名义自行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展自查自纠,立即停止执行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凡是未按国办发[2006]7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加价标准对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必须于2007年4月底前贯彻落实到位;凡是未经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自行实施大用户直购电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通知》强调,对于未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或继续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的,将报请国务院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将根据差别电价落实情况调整各地电力规划,调减电力建设规模和相应的电力项目,超出规划的电力项目不予办理核准手续,并停止在该地区开展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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