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6次被诉会丢饭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14:00 北京晚报

  本报广州讯 广州市民到政府办事遇冷脸、遭推诿的不愉快经历以后可能会少了。广州拟出严规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机关首办责任人在多次出现不能尽“一次性告知”义务并被有效投诉的情况下将可能被辞退,公务员被有效投诉6次将被辞退。

  广州市市人事局起草的《广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首问首办责任制试行办法(草案)》和《广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投诉处理办法(草案)》已向各部门征求意见。

  草案提出公务员有八种情形之一的,被投诉并经调查核实的,即认定为有效投诉:

  1.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对于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或者没有按规定时限予以许可,或者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2.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3.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和权限给服务对象提供服务;4.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执行公务;5.不按公布的工作用语及工作礼仪执行公务;6.不按公布的服务用语及服务礼仪接待来访人;7.不答复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8.被有权处理的机关确认需追究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 周继坚X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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