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临时身份证明收费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14:01 公益时报

  -本报记者赵冠军

  “临时身份证明”本是一项让乘客顺利安全登机的便民之举,同时,办理此类证件也是公安机关职责所在。本报记者 以丢失身份证旅客的身份对北京、深圳等地调查发现,驻机场公安机关提供特殊“便民服务”背后,在不能提供收费许可证和 发票的情况下,一个隐性收费的“潜规则”早已悄然生成……

  “我又没有要,把钱都交给了‘上面’,所有的机场都一样在收费!”

  4月11日下午,首都国际机场警务办公室气氛有点紧张,一位工作人员面对本报记者提出的办证收费、不能开具发 票、无法提供收费许可证的质疑,没有做出正面回答。

  当日,两位在场民警表示,钱的确是交给了“上面”,但他们不能说出“上面”是单位还是个人。“上面”到底是谁 ?在记者一再要求下,工作人员电话请示了“陈哥”之后,跑去拿来了两张盖有“空港银鹰信息服务中心”共计面额40元的 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

  在此之前7小时,几乎同样一幕在深圳机场上演,面对本报记者收费质疑,深圳机场有关方面同样不能开具发票或提 供收费许可证。

  4月13日,国家民航总局公安局安检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听本报记者电话投诉时表示,“办证是不收费的,这是一 项便民服务,可能地方公安机关在对旅客的解释上存在问题。”

  那么,在这项所谓的“便民服务”背后,到底存在着一个怎样的利益链条?钱到底如何定性,流向何方?倘若正如民 警所言,机场都如此,不难推测,那将是一笔不少的资金。随着本报记者的调查深入,“便民服务收费”的背后露出冰山一角 。

  收费未能提供正规发票

  4月4日,因身份证丢失,本报记者在接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传真的临时身份证明后,以旅客身份来到首都国际 机场。

  由于没有正式身份证,记者在出示了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单位工作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户口本、 机票后,机场值班民警表示证件已经可以证明身份,只需要再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明即可登机。

  这是一项民航和公安机关提供的便民服务。一位民警给记者拍摄完照片后,在数码打印出来的版面上裁剪两份,贴在 一张盖有“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公章的临时身份证明上,并且要求缴纳40元的手续费用。

  “能否给开个发票?”记者一边交钱一边索要发票。

  “现在没有,你留下地址,三个工作日内,我们会给你寄过去的。”办证民警答复。

  事隔7天,记者并没有收到邮寄发票,经过询问得知,当日留下的地址已经被民警给“搞丢了”。

  4月11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首都机场。

  “你随时可以投诉!”一位工作人员打断记者询问后,拨打了一部固定电话,“陈哥,有个人前几天留了地址,今天 来要发票了。”“……”“等着呢,您那儿也没有?他还说要看收费许可证……”“……”“要不,我过去下!”挂断电话后 ,这位工作人员当即离开。大约十分钟后,她回来并交给记者两张盖有“空港银鹰信息服务中心”公章、奖区已被刮开的40 元面额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给你个发票,你能报销不就行了吗?”

  “办证不是行政性事业收费吗?经过物价局或者发改委审批没有?拿出你们的收费证明来!”面对记者质问,这位工 作人员表示自己并非民警,而且审评的收费标准更不能提供,她建议记者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全国机场都是这么收的,是 上面审批的,我们往上面交款,上面还是我们的单位。”

  遗憾的是,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她不能向记者提供他们收费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记者只能自己去找“上面”。

  各地机场普遍存在类似情况

  4月11日上午,深圳机场,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候机楼派出所。同北京一样,值班民警在查验记者证件后说:“你跟 这位小妹到后面办公室办证去吧。”

  “我自己带了照片。”当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打开相机后,连忙说。“你的不行,必须用我们的。”拍摄结束后,她将 记者的证件复印,随后办理了盖有“深圳市公安局候机楼派出所”公章的临时身份证明。

  按照要求,在如数交纳36元手续费后,记者向工作人员索要发票,工作人员答复,“我们这儿没发票!你留下地址 ,以后给你寄吧。”

  记者再次来到警务工作室询问发票的事,这位民警指着那位工作人员说:“我们不收费,收费的解释权归他们公司。 ”

  在记者一再要求下,民警拨打了几个电话后告诉记者:“你等一会吧,我通知他们公司和我们领导了,五分钟就到, 保证不耽误你乘坐飞机,必要时我们可以送你直接上去。”

  过了1小时,相关负责人还没有来到。

  距离飞机起飞时间只剩下一个小时时,民警再次表示,“快了,只要五分钟。”

  40分钟之后,民警带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来到警务工作室。

  年轻人对记者说:“你觉得我们收费贵了,是不是?”

  “这个收费是我们公司的,你要多考虑我们的成本啊,我们做过调查,全国机场都是这么收费,你可以单独算我们的 成本。”

  当记者提出发票和收费许可证的问题后,这个人说,“现在还没有审批,我们刚开始做,什么东西都要一步一步来啊 。”在询问了记者姓名之后,他一边打着电话一边离开了。过了一会儿,工作人员给记者送来四张广东省深圳市服务业定额发 票,公章为“深圳市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此时,距离飞机起飞已经耽误了1小时,这位工作人员依然无法解释发票来源和收费许可证一事。因为延误航班,记 者选择的下一航班多交纳了60元手续费。留下电话号码后,本报记者离开。

  未经审批就先行收费

  在深圳和北京两地机场,记者注意到,前来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的旅客为数不少,而且都显得非常匆忙。尽管记者提醒 应该要发票和看收费许可证,他们无一例外地表示,“没办法,抢时间啊。”

  当日,记者在深圳拨打了110投诉电话,接听电话工作人员询问完情况后,记录了值班民警号码和留下本报记者电 话,但此后,再没有公安机关跟记者联系解释收费事宜。

  同时,记者拨打了物价局12358举报电话,接听电话工作人员询问事情经过后,只说“记录下来了”;此后记者 再次拨打这个电话,对方还是说已记录下来,会有人联系记者的,但目前查询不到收费许可。直到4月13日,记者接到了深 圳物价部门的回复电话,“这个收费是有问题的,你传真过来收费的票据,写下事情经过,我们会及时处理。”

  4月13日,深圳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黎党旺在接听本报记者电话时,直截了当地说:“尽管一个证收36 元,但公司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的业务却是亏损的。而且我们的服务并非完全强制性的,旅客完全可以选择不办。这种办证是不 需要审批的,受公安局的委托,只是收取成本费!”

  按照黎党旺本人所说,这项业务去掉消耗费用后完全亏损,但由于保安公司是国营企业,“上级单位”又是公安局, 不得已而为之。“工本费35元,复印费用1元。就是那张纸,也是我从国家民航总局花了3毛钱买来的。”黎党旺显得很无 奈。

  此前,一位给记者提供消息的机场内部人士介绍说,“公司办证件,好多东西都可以变通,证件的确是从北京买回来 的,派出所只提供场地,每次办证都是多收费,一天至少三四十张,多的时候能有上百张。”

  4月13日,民航总局公安局安检处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民航总局并没有要求他们收费,收费纯属他 们自己的行为:“作为一项便民服务,民航总局是不收取代办身份证费用的,他们收的钱应该是照片费,可能是各地标准也不 一样,但应该得到有关部门审批。”

  记者在广东省物价局官方网站上,看到一份省物价局给深圳市物价局的《关于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收费问题的复函 》,文件中明确称:“你局《关于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收取工本费的请求》(深价[2000]20号)悉。办理乘机临时 身份证收取工本费,属于全国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现行有关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规定,应由中国民航总局向国家计委、

财政部申报审批,未经国家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收费。”

  来自物价局的消息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 规定,在实施行政管理或向社会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合理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的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国家财政 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的自有资金,必须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同级财政部门纳入预算管理按计划统筹安排支出,实行收 支两条线管理。

  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王振宇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此类事件,公民可以提起诉讼。因为不仅收费上存 在质疑,而且在时间上给旅客造成了直接损失;同时,有必要通过公益诉讼,提醒有关部门:“便民服务”首先应在真正便民 上,而不能成为私利集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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