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严肃查处野蛮拆迁及违法拆迁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14:39 新华网

  4月16日至17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出席会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周永康、顾秀莲、肖扬、贾春旺、王胜俊、陈冀平及中央综治委委员出席会议。

  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会议上讲到,中央综治委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平安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开得及时也很重要。齐骥介绍了全国建设系统开展平安建设的情况。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去年以来,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在深刻分析排查建设系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基础上,印发了《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建设系统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并在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得到加强。

  认真落实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有关政策,通过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2006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3%,涨幅比2005年同期回落0.8个百分点;各地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所占比重明显提高。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约165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了经济适用住房;25万多户低保家庭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了住房困难,近30万户承租公有住房的低保家庭实行了租金减免;3800万户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改善了居住条件。

  二是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得到控制。

  通过严格控制拆迁规模,规范拆迁行为和程序,认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2006年全国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与2005年相比略有下降。

  三是工程款清欠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在核定拖欠底数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分步推进、加强督导、多种措施并举的办法,加快解决拖欠工程款历史陈欠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防止新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发生。到2006年底,2003年前竣工项目已清偿1834亿元,占历史拖欠的98.6%,29个省(区、市)的清欠比例达到95%以上。

  四是出租汽车行业秩序得到规范。

  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各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查处一批因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纠正了不规范经营权出让问题,涉及车辆7.6万辆。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车辆273万多辆,查处一批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减负涉及金额累计高达10.8亿元,出租汽车行业基本保持稳定。

  二、落实各项任务,继续为建设系统的平安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2007年,建设部将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着力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深入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全面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公布实施住房建设规划,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以满足普通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在遏制投机、控制投资、抑制过度消费的同时,保持合理的房地产投资规模和住房价格水平。继续合理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违法拆迁评估、野蛮拆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拆迁市场秩序,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发现情况,解决问题,巩固调控成果。继续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重点防范和制止各种规避结构调整政策、变相囤积房源行为,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哄抬房价、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依法从严惩处。积极推进旧住宅小区整治和棚户区改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让更多的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

  二是加快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工程款拖欠问题。

  认真落实2007年1月25日温家宝总理批示精神和曾培炎副总理在国务院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继续推进清欠工作,工作重心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由集中清理向日常监管转变。在进一步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加快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和完善《建筑法》,为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建设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政府集中采购、代建制等管理方式,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严格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大力发展劳务企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继续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整治,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巩固去年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指导各地认真梳理专项治理情况,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督查督办。规范

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和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保障出租汽车司机的合法权益。改革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政策,有步骤、分阶段解决当前出租汽车行业面临的热点问题和各地反映普遍的问题,理顺管理体制,推进行业法制建设。切实加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队伍稳定。

  四是推动

物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要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作用,规范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行为。

  鼓励不具备采取专业化管理的住宅小区住户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明确使用范围和决策程序,保证资金安全,解决资金使用难等问题。落实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加强物业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建立健全企业及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系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和治安防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管理水平低、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五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和城市建设防灾减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工程、住宅工程和市政桥梁工程的质量监管力度,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继续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事故为主的专项整治,促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完善城镇供排水、燃气、供热、公交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积极开展基层安全创建,营造全员参与平安建设氛围。

  深入开展城市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和体制改革,继续推动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建设及与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结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动员市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服务和管理,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不断改善农民工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继续大力推动无障碍城市、文明行业、工地质量安全标准化和平安景区、平安住宅小区、优秀"青少年

维权岗"等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安全文明创建、人人共享安全文明成果的良好氛围,推进平安建设稳步发展。

  会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罗干同志、周永康同志的讲话精神,按照会议要求,充分发挥建设系统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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