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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警方收缴一批违法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三百个电筒冒充警用品 本报讯记者蔡惠中、姚颢,通讯员罗裕秋、黄岳林摄影报道:昨日下午,越秀区六榕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将军东路某商场内展开突查,收缴无警用物品许可证的“警用”电筒300多个、枪套40余件等违法物品一批。 在该电器城,记者发现售卖印有警徽的警用物品的店铺不在少数,警用强光电筒、伸缩警棍、多功能警用服等品种齐全,不少货品印有警徽,几乎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据了解,凡售卖印有警用标识的物品必须得到公安部门的授权,否则属于违法经营行为。经查,该电器城内数间售卖警用物品的档铺,全部没有警用物品经营许可证。(报料人黄先生,三等奖100元)
(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