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会留“案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越秀城管立档管理占道经营商铺,屡教不改将提请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本报讯记者曾颂、通讯员陈彦佳报道:“念在我初犯,给次机会吧。”这句话常常是从长期占道经营、屡教不改的档主口中说出,但以后这些档主就难以蒙混过关了。记者昨日获悉,为了应对此局面,越秀区城管大队洪桥中队发明了新办法,占道“前科”一查便知,以初犯为借口不再容易了。

  昨日,洪桥中队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该辖区的“商铺信息数据库”:各商铺按路段或片区分组,以门牌号码顺序排列,详细列明名称、经营者姓名、商铺具体地址等基本资料;有占道经营行为的商铺,则记录着占道情况、日期及时间。记者发现,连士多店、书报刊亭等“小不点”也记录在案。

  据介绍,数据库囊括了辖内各类店档共448间,中队每天对信息进行实时更新。此外,在查处商铺违法超占经营时,中队也将现场照片、档主签名的保证书作为证据一并存档。若遇到档主以初犯为名拒绝受罚,城管队员将出示证据。

  如果违法经营者仍拒不缴交罚款、或接受处罚后又故态复萌怎么办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行政处罚法》,城管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将屡教不改者提请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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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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