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王淑梅到北海海事法院贵港法庭检查指导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15:27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王淑梅在自治区高院民四庭庭长梁梅及北海海事法院张德生副院长的陪同下,到北海海事法院贵港法庭检查指导工作。

  贵港作为广西最大的内河港口,近年来航运业发展迅猛。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北海海事法院于2003年在贵港市设立派出机构——贵港法庭,专门管辖广西内河通海水域海商、海事案件,管辖区域包括南宁、桂林、柳州、贵港、梧州等港口。贵港法庭成立以来,受理海商海事案件逐年上升,去年逾百件,为稳定和促进贵港市及广西内河运输事业及港口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最高人民法院王淑梅审判长一行听取了法庭领导的汇报,抽查了法庭部分案卷,并观摩了法庭的庭审活动。王审判长对贵港法庭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法庭的案件质量及庭审驾驭能力也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同时还指出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法庭的全体同志要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尤其是《海商法》、《海诉法》等特别法,不断提高审判工作水平,适应航运经济发展的需要。最后,王审判长鼓励法庭工作人员要继续深入群众,更好贯彻“司法为民”方针,为广西的内河航运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苏斌撰稿,邱德平编辑)

  (北海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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