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妥善处理一起拖欠船舶加油款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15:33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日前,天津海事法院受理的施增文、贾玉娟、贾英杰三人诉被告天津开发区远华船舶燃料有限公司船舶买卖借款案圆满解决,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以最具效益的方式达成和解。

  该案诉前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对被告所属“远华供油一号”轮予以扣押。进入诉讼程序后,审判人员针对该案具体情况,考虑到目前航运市场营运收益处于高峰期,船舶被扣押后不能营运,被告就没有收入、难以生存,也无力支付原告的欠款;对原告的三位公民个人而言,60余万的欠款无法收回也会直接影响生活。审判人员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主动进行调解,分析各种解决方案的利弊,也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经过努力促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欠款分期支付,原告申请解除对“远华供油一号”轮的扣押,该轮可以运营,但还清债务前不得办理过户、变卖、抵押。达成协议的当天,被告按照协议向三原告支付了部分欠款,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船舶的扣押。原、被告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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