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查处40个未环评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0:52 新京报

  逾期不补办环评手续将处最高20万元罚款

  据新华社电(记者杨一苗)西安市环保局日前在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批先建的40个项目。

  西安市有12个区、县存在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涉及化工、金属、棉织、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其中以化工企业及房地产企业居多。根据《环评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西安市环保局所属各分县局将对这些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将按照相关法律,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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