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组织生产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1:24 新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董峻)农业部新闻发言人昨日说,农业部制定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由政府组织生产、采购和分发,对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则实行新的经营管理模式。

  办法规定兽用生物制品分为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和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生物制品,设置了不同监管条件,重点强化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监管。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名单由农业部确定和公布,并由农业部指定企业生产,政府统一采购,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分发。

  生产企业可将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直接销售给使用者,也可委托经销商销售。经销商必须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只能经营所代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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