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介绍不完整致误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1:30 新安晚报

  本报讯 4月13日,本版刊登《此MBA在“忽悠”人!》一文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文中提到的澳门某大学安徽秘书处负责人龙老师对此十分重视,并于昨日联系记者解释了有关情况。

  龙老师称,该大学是澳门特区政府有关法令明定的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他说,内地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内地参加该校认可的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可单独申请赴澳门参加论文答辩,所获学位符合澳门特区政府的相关法令。“但这类学员的文凭回内地的使用情况,与内地统招生文凭的国家教育部认可、全国通行的情况不同,这一点我对学员作过解释。”龙老师说,“由于个别工作人员在招生时没有将情况介绍完整,导致部分学员误解,造成了去媒体反映的情况。今后,我们将规范工作人员的言行。”(本报记者 何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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