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子两月"狂卷"600万 阜阳涉嫌集资诈骗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1:3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4月17日,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冯少华等4人集资诈骗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现年30岁的冯少华是安徽阜南县人,2006年,他嫌做生意资金不足,企图通过非法集资的方式从社会募集资金,遂于2006年3月14日在阜阳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个人独资的阜阳市荣华商贸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长。其先后聘请了李某等三人分别为总经理、顾问、市场部经理,还煞有介事地招聘了一批工作人员。在骗取了李某等人的信任后,公司成立刚刚9天,冯少华便安排李某等人开始实施了大规模的诈骗活动,他们以荣华公司将经营大型饲料加工厂、收购农副产品、建大型服装市场、给华润电厂送煤、代理太阳能热水器节能器、开发房地产等项目为名,在阜阳、淮南、利辛等地,向社会公众大肆宣传,自2006年3月23日到5月21日,非法集资247户324次,集资款达800余万元。所集款项除向集资户返还2329315元、向阜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支付预交征地款及合同履约金100万元、为公司开支、租房、购车外,均被冯少华在2006年5月22日逃跑时带走。同年8月19日,冯少华被抓获时,身上仅剩1万余元,其余被其挥霍。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冯少华虚构集资用途,以高息为诱饵,骗取集资款600余万元,又携款潜逃,给被害人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其行为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等三人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张燕 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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