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乘坐皇冠扶梯摔伤获赔1.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2:01 重庆晨报

  酒后失控者,高血压、恐高症、精神病、危重病人不能独自乘扶梯;老太患高血压乘梯承担一半责任本报讯(记者文创)老太太乘皇冠大扶梯从菜园坝到两路口,途中摔倒受伤,致9级伤残。近日,渝中区法院判决重庆市客运索道公司(以下简称索道公司)赔偿老太太1.9万余元。法院同时认定,老太太患有高血压,不能乘扶梯,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老太太乘扶梯摔伤

  2005年11月24日下午5时许,退休职工唐老太太在皇冠大扶梯菜园坝入口买票,准备上行到两路口。索道公司工作人员见唐老太太岁数大了,还将其扶上了扶梯。工作人员返回后,唐老太太在扶梯运行途中摔倒受伤。

  事故发生后,唐老太太被索道公司送到医院治疗,她被诊断为右耾骨外科颈粉碎性骨折、原发性高血压,索道公司支付了2000元。经鉴定,唐老太太伤残程度为9级。

  唐老太太认为,索道公司员工未能将她安全送达目的地,应当赔偿她的经济损失。

  庭审时,索道公司辩称,扶梯作为一种匀速运动的交通工具,不应等同于高速运行的交通工具。事发时扶梯正常运行,没有发生意外情况,乘客的安全是有保障的。而唐老太太自己摔倒受伤,应自行负责,公司不应担责。

  患高血压不要乘梯

  据了解,事发时,在扶梯的菜园坝入口处张贴着《重庆市客运索道公司索道、电梯、扶梯乘坐规则》,其上写着:无人护送的1.2米以下的儿童,酒后失去控制者,高血压、恐高症、精神病、危重病人不予乘车、乘梯。

  法院认为,唐老太太与索道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索道公司未能履行将唐老太太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索道公司已履行了警示和告知义务,而唐老太太系老年人,且患有高血压,独自乘坐扶梯不慎摔伤,也有一定过错。索道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唐老太太扶上扶梯,尽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减轻索道公司的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判定双方各负一半的责任,判决索道公司赔偿唐老太太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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