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条女”车站广场发传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3:1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阮友直

  通讯员 强振超

  本报讯 河南潢川县中年男子宋某保(外号宋老鸨)长期在福州流窜,非法租住民宅做淫窝,不仅包养数名卖淫女,还在福州火车站附近拉嫖客容留卖淫,所赚嫖资按“业绩”大小分配。昨日,福州市中级法院终审以容留卖淫罪,判处宋某保有期徒刑5年,胡某兰等7人被以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1年有期徒刑。

  去年初,宋老鸨为发横财,在晋安区中亭村租住一处民宅做窝点,对外以“简易旅店”作掩护,并包养了李某某、吴某某等女青年。

  为逃避警方抓捕,宋老鸨将招聘来的7名业务员进行具体分工,指定胡某兰负责管理“淫窝”的营业收入和资金账户,让胡某琳等成天分布在火车站广场附近,专门拉拢好色之徒。为防万一,宋还指派余某萍等当“探子”,每次都紧随嫖客身后,观察其非法活动是否被警方跟踪。去年7月开始,宋老鸨的淫窝悄悄开张。

  刚开始时,他们的卖淫活动都是在深夜中交易,随着“业务”的扩展,这些人的胆子越来越大,光天化日游离于火车站附近的街巷处,采取发传单、人盯人等方法招引嫖客。

  去年8月2日,胡某琳在火车站附近连续拉拢两嫖客,进入中亭村的窝点后,分别安排卖淫女吴某某、李某某与他们嫖宿。此时,他们的交易已被晋安警方发现。

  次日上午10时,杨某萍又在火车站附近拉嫖客到淫窝,与卖淫女李某某嫖宿时,被晋安警方当场查获,胡某兰等7个“皮条女”也都落网。之后,警方在异地将闻讯潜逃的宋老鸨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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