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即将开启廉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3:1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魏国安

  本报讯 晋江上半年将启动廉租住房管理制度,记者昨日从晋江市政府获悉,享受低保且住房无保障的晋江城镇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将于近日正式出台。

  廉租方式

  以发放补贴为主

  据晋江建设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照市场一般租金水平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或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主要是: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需急救的家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房。

  租金核减,是指一定期限内,政府或单位对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已承租的公有住房实行租金核减,使其按照廉租住房的租金水平和面积标准交纳房租。

  据了解,廉租住房的房源来源于收购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建设符合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住房;腾退剩余且符合标准的共有住房;社会和其他渠道筹集的符合标准的住房。上半年,晋江将面向社会收购部分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旧房子。

  补助标准

  请看仔细

  晋江市建设部门说,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晋江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常住中心市区(镇区)超过5年以上的家庭,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享受晋江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属无房户或私有住房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

  据介绍,晋江中心市区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尤其是孤、老、严重残疾者,原则上先行解决,目前,相关补助标准也已制定,晋江市区现承租公有住房申请廉租住房减免的,其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元,五保户、严重残疾、没有收入的特殊情况可申请全免。

  另外,晋江市区申请货币化承租市场住房的廉租住房的,人均10平方米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补助6元。中心市区建成区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配租住房面积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将随着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各镇镇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及货币化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将根据当地实际自行制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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