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银行偷逃个税 300万被追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3:47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昨日,广州市地税局向媒体公布,广州某股份制银行以隐蔽手法偷逃个人所得税300万元,被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并处以0.5倍的罚款,该银行人均补税近万元。

  全省稽查发现银行漏税

  近期,省市地税局稽查部门联合对广州市部分金融机构开展的专项税务检查,发现广州某股份制银行以隐蔽手法偷逃个人所得税300万元。该银行偷逃个人所得税的隐蔽手法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以现金形式通过福利费、工会经费、管理费用等科目向员工发放开门利市、过节费、职工医疗补助费、员工住房补贴,合计1800多万元,未按税法规定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二是以钞币运送费、差旅费、路桥费、住宿费等名义和以各种渠道取得的发票入账,套取现金用于发放补贴,并且补贴金额标准明显高出行业同类支出的平均水平。

  为此,广州地税稽查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对该银行作出补税300万元、并处0.5倍罚款处理的处罚决定。

  11类行业税收重点监管

  市地税局稽查部门表示,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纳入个人所得税重点税源管理,对高收入行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监控和检查力度将继续加强。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要注意除了正常的工资薪金外,对于税法规定其他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也应严格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此外,广州市地税局从2002年开始,已将外籍个人、文体演艺明星及其经纪人、律师、会计师、工程承包人和高收入行业管理人员等共13类纳税人列为个人所得税重点管理对象,并规定重点纳税人和支付工资单位实行双向申报。《办法》还将电信、烟草、房地产、石化、航空、事务所、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共11类行业,列为广州市高收入行业,进行重点管理。

  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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