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风暴卷动三顶“乌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5:01 山西新闻网

  对环境违法案件负有责任,运城3个县市的分管领导被停职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胡增春王冠兴)昨日,运城市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对在环境违法案件上负有责任的3个县市的分管领导进行了停职处理。受到处理的分别是河津市副市长阎新民、闻喜县副县长葛旭元、平陆县副县长马李魁。

  今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出通报:位于河津市的山西振兴集团和位于闻喜县的山西海鑫钢铁公司,建设项目违反了环评法规,责令其停止建设。但河津、闻喜两县市对此要求督促落实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4月10日,《人民日报》报道披露了闻喜县某村土法生产“二号”溶剂、污染严重一事;4月14日,中央电视台曝光批评了平陆县曹川镇土小企业违法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

  对于连续出现的环保问题,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责令违法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坚决查封取缔土小企业,在全市范围铺开清剿超标排污现象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行动。在对这3人停职检查的同时,运城市委要求河津市确定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人选,而闻喜县、平陆县由县长直接负责环保工作。目前,运城市监委已派出暗访组,市环保局派出了检查组,赴各县市进行督察检查,依照“发现问题,处理事和处理责任人相结合”的原则,仍不改正甚至顶风作案者将被就地处理。

  (编辑:董春萍)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